第四十章 太公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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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狂歌指着前方一道门户说道:“到了,就是这里,咱洛阳城最大的一家宠物铺子,就是这李俊家的了。” 杨帆听了忙把车子唤住,对楚狂歌道:“楚兄,叫你的兄弟们候在外面吧,咱们俩陪小姐到宠物铺子里去瞧瞧。” 楚狂歌答应一声,吩咐几个兄弟守着轻车候在巷口树下,天爱奴戴了雕胡帽,款款地下了车,后边随着一个青衣小婢,杨帆和楚狂歌一左一右头前带路,引着她步入那家宠物店去了。 这里是通业坊,在洛城东北角儿,因为在洛河以北,临近皇城,属于达官贵人们喜欢居住的地方,因此通业坊虽在城边儿上,地皮却比洛河以南大部分的坊都要贵些,尽管如此,这李俊的铺子占地之广,居然比起许多官员们的府邸还要大些。 只不过权贵勋戚的府邸远远一望,便是斗檐飞角,步入其中,更是亭阁处处,李俊的这家宠物铺子占地虽大,宅院里却是空空荡荡,房屋稀疏,因为这里建的最多的,是各色宠物的兽舍。 李俊家的大门洞开着,没有家人看守,任凭客人进出。三人进去时只见进进出出,不止有许多商贾行色的人,还有许多锦衣华服的男女贵人,在男仆女婢的侍候下或进或出,真是热闹非凡。 李俊家里只卖一种东西:动物。 用现代的话来说,他开的就是宠物商店。 这座“宠物商店”里,到处建了兽舍禽室,大者如宫殿,小者却只需巴掌大小,一阵风来,众多飞禽走兽的气味混合在一起,着实不太好味,天爱奴和她身后的那个小丫环不禁掩住了鼻子。 “小娘子是头一回来吧?” 一个挽着袖子的布衣老者快步迎了上来,笑容满面地向天爱奴拱揖为礼,这人看起来五旬上下,花白头发,身材削瘦,眉头眼角尽是浅细的皱纹,精神倒是极瞿烁。楚狂歌站在一旁介绍道:“主人,这人就是此间店铺的掌柜,李俊。” 天爱奴听了轻轻颔首,帷帽轻转,看向杨帆,示意叫他说话。 杨帆上前一步,对李俊道:“我家姑娘想买一个称心的宠物,烦请老丈介绍一二。” 生意上门,李俊笑容满面,连声道:“自然,自然,小娘子是头一回来,某为小娘子引路。” 李俊引着天爱奴一路走下去,只见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有毒的、没毒的,无所不有。蟋蟀蜘蛛、鹦鹉鹰鹞、各色金鱼、耍猴斗鸡,凶猛的藏獒、乖巧的拂林犬、波斯的猫儿,还有鹤、鹿、龟,甚至驴和羊都有被当成宠物养的。 “小娘子请看,这只猩猩奴如何?” “这猩猩好丑!” “呵呵,那小娘子请看这边,这只长耳公如何?它的毛发像一匹乌黑的缎子,油亮油亮的。” “驴的叫声好难听啊!” “哈哈,那么这只雪衣娘乖巧伶俐,小娘子一定是喜欢的了。” “不好,我喜欢纵骑射猎,郊野散心,这鹦鹉可不合适。” 天爱奴一路走去,只是摇头,李俊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忍不住问道:“不知小娘子喜欢些什么样的宠物?” 天爱奴侧了头想想,答道:“它要能平素时候陪在身边消愁解闷儿,出城游猎时又能陪伴捕猎,以供驱策的才好。” 李俊舒了口气道:“这却容易,小娘子请跟某来”。 李俊领着他们快步来到一处狗舍房,介绍道:“小娘子选一只猎犬如何?此间猎犬,皆是东西各国的名贵犬种,俱都精心调教过的,通人性、识人语,打猎游玩,最是良伴……” 天爱奴淡淡地道:“我不喜欢狗,从来都不喜欢。” 杨帆想起她那晚对自己说过的往事,家犬都变成了野犬,与狼一起游弋于村舍,以人为食……,不禁深深地望了她一眼。 李俊声音一窒,心道:“这位客人倒是个不好应付的,只是既进了我家的门,若不叫她满意而归,岂不砸了我李某人的招牌。” 李俊想了想,道:“既如此,请小娘子随某到后进院舍里去,那里的宠物,价钱可要更高一档了。” 杨帆道:“老丈只管选只我家姑娘中意的宠物来,价钱么,不是问题。” 李俊引着他们进了后院,走到一处牢笼前,向内指道:“小娘子请看,这些猞猁如何?这猞猁尖牙利爪,最能捕猎,不但通人性,卖相也好,是京中贵人们极喜欢的宠物。只是……这猞猁只吃肉,不吃素,平素的花销……未免大了些。” 天爱奴轻轻摇头,虽然脸上垂着淡淡的纱帷,可是谁都看得出,她瞧都没瞧那笼中的猞猁,自打一进后院,她的目光就一直盯着院舍尽头那几座最结实的铁笼。 李俊见她盯着院舍尽头看,便咳嗽一声道:“那边笼中关了两只猎豹。这豹子生性凶猛,若是已经成年,便难以去其兽性、调教使用了,所以某这儿的猎豹,全都是从小就捕了送来,进行训养调教的,故此,轻易也卖不出去。娘子请想,这么多年喂养,搭上的人工不算,调教师傅的工钱不算,光是它每天要吃十几斤肉……” 天爱奴摆了摆手,没有听他啰嗦,她径直走过去,目光只轻轻一扫,便相中了那头漂亮的母豹。李俊道:“小娘子,这只豹子,价值……” 天爱奴竖起一支纤纤玉指,制止了李俊说话,然后缓缓前指,点向那头体形修长、花纹妖丽的母豹,说道:“就是它了!” 母豹就像听懂了她的话似的,恰在此时仰起头,张开血盆大口,露出一口雪白锋利的牙齿,发出一声令整座牢笼震撼的咆哮,然后伸出细长血红的舌头,优雅地舔了舔自己的鼻尖…… ※※※※※※※※※※※※※※※※※※※※※※※※※ 在唐代,胡人在大唐经商开店,开的最多的就是珠宝店和酒店。珠宝自不待言,西域珠宝无论是造型款式,还是珠宝成色,都较大唐本地的珠宝出色,而胡人酒家众多,却是因为胡人酒家有胡姬。 男人是酒店最大的消费群体,年轻貌美的胡姬侍酒,自然会引得酒客们趋之若鹜。 “摘莲抛水上,郎意在浮花”,醇酒美人,相得益彰。 汉家女子抛头露面做酒店侍应的太少,没有竞争力。因之,胡人酒店越开越大,档次越来越高,成为达官贵人、巨商豪贾们最喜欢逗留的所在。 故而长安、洛阳一带的大酒楼,一般都是胡人开的。 敦厚坊毗邻北市,是洛阳极热闹的一处所在。敦厚坊内的“金钗醉”,就是洛阳城里数一数二的胡人酒家。 天爱奴带着杨帆和青衣小婢走进去的时候,台上正有几个胡姬在跳舞。酒店极大,却只有一层,中间是一个圆形的两尺高的表演舞台,舞台直径数丈,四面八方的酒座都以这舞台为中心相向而置. 如果有些酒客不想与其他人看见,伙计就会搬来座屏在他们的酒席外围上三面。面朝舞台的正面会另置一副折屏,如果客人不喜欢看舞台上的表演,想要更加私密一些的环境,那么就可以用折屏把正面也挡起来,这就成了一个四面不见人影的雅间了。 但是到这里来喝酒的人,很少有把四面全挡起来的,他们到这里来饮酒,本就是为了醇酒美人,哪会把美人隔在席外呢,他们喝得高兴了,还会跳上台去,与胡姬一同歌舞一番,甚或把胡姬赶走,来段独舞呢。 能出现在这儿的酒客,非富即贵,这等有身份的人如此行径,放在其它朝代,必定难以想像。你能想像一位富甲天下的七旬老翁,亦或一位年近六旬、学究天下的士林领袖,又或者是一位年过半百、牧守一方的使君大人,在朋友、随从、下属,乃至完全不相识的人面前,醉态可掬地挥手踏足,歌舞自娱么? 可是在这个时代,很正常。不但对那些地位尊崇、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来说很正常,就是对那些已经嫁人生子的妇人或者还养在深闺的姑娘们来说,也很正常,这无关于身份和地位,而是一种习俗。 自魏晋南北朝,乃至隋唐,胡汉融合很密切,数百年下来,胡人的文化、思想、风俗、习惯大量被中原汉文化吸收融纳,成为了它的一部分。高官贵族酒兴到了,当众歌舞一番,就成了一种很风雅很有品位的活动。 当年李靖灭**的消息传到京里,大唐天子李世民大喜若狂,就轰开舞姬歌女,自己扭腰摆臀地在大殿上跳了起来,时任太上皇的李渊还抢过歌女手中的琵琶给儿子伴奏。大臣们也跟着起哄,一起离席跑到殿上,载歌载舞。 想像一下,一群穿着文武官袍,或络腮胡子、或白发苍苍的大老爷们,在庄严肃穆的大殿上张牙舞爪,简直就是群魔乱舞。十多年后太子李治喜得长子,做为爷爷的李世民又跑到儿子的东宫里带头跳起舞来。 皇帝如此、百官如此,在民间,这种现象更是司空见惯。 酒店里,人们都自得其乐着,谁也没有注意到走进来的这一行三人。 P:请投推荐票、三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