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宋朝败家子在线阅读 - 第二百六十八章 天水一色

第二百六十八章 天水一色

    谁人能想的到,流放地居然是西山,石小凡老窝。

    难怪赵祯一开始在朝堂上并不说是什么地方,要知道,赵宗彦吕夷简他们知道是西山,肯定会暴走。

    可石小凡还是没有明白,赵祯把他们发配到这儿干什么?

    陈琳给了他答案:“盐铁使,你在京城闯的祸实在太大。”

    石小凡默然,岂止是大,简直就是活腻了,没诛九族算是万幸。

    “官家听说盐铁使能造出一种火`火药?”

    石小凡一听,眼睛亮了一下:“官家的意思是,让我将功折罪。”

    陈琳笑着点了点头:“盐铁使,你犯下泼天大祸。你若是想回京,唯有立下个泼天大功。官家听你说,你能造出一种可以保我大宋江山万万年的武器,到时候官家就可以找个理由把你调回宫中。不但官复原职不在话下,升官发财更是指日可待的事。”

    石小凡笑了,狗腿子们一听喜笑颜开。

    赵祯从来没想过不帮他,只是这次他犯的事实在太大。私杀王爷,这罪名谁也担待不起。

    石小凡终于也明白,为什么赵祯派自己的近身侍卫来押送自己,就是防止有人知道他在西山。

    曹小梅还有些纳闷:“小凡哥哥,我们还可以回京城么?”

    石小凡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坏笑的说道:“岂止是可以回京,我还要让赵宗彦那个王八蛋看看,谁才是大宋朝的中流砥柱。”

    豪气冲天,可是现实很骨感。火药,尤其是能用于战争的火药,岂是那么容易造出来的么。

    首先石小凡要弄清楚火药配比,一硝二硫三木炭是基本配比,但实际效果如何还是不得而知。

    不过石小凡隐约记得最佳的黑火药配比其实是15份硝石,3份木炭和2份硫磺,这个配比到现代也一直在用。

    还有一个问题,硫磺和木炭非常容易得到,硝石就比较难弄了。

    四川老君山,是明朝时期最大的硝石矿产地。可这里离着四川山高水远,一时半会儿根本不可能运过来。

    那只有另外寻找了,找找东京城附近有没有硝石矿。

    还有就是,硝,也可来自青红砖墙。老墙上都是用石灰砂子粉刷的,几年过后便有脱皮。阴面潮湿的墙面上,特别是在青红砖上可以看到一层白霜,时间更长一点会凝结成块,用竹签子将白霜刮下来,结成块的可以用小刀刮。

    每隔个一年半载便有新的硝在上面,可以再搜集。搜集的硝水份比较多,可以太阳下晒一晒,也可以用炉火烤一烤,的可以用家里的炒菜锅炒一炒。然后就可以存起来备用了。

    不管怎么说,能造出黑火药,就能改变这个时代的格局。

    比如说,在边关弄上一门红衣大炮,一炮轰过去,对方还不以为是天神下凡么。

    若是契丹或者西夏骑兵,遇上这种逆天武器也只有挨打的份儿了。

    这个所谓的发配流放其实是名存实亡了,只要不回京,败家子可以随便浪。

    那些马步军司的军士,因为跟着败家子闯了祸,回去当兵是不可能了,理所当然的也成了石家的狗腿子。

    西山玻璃厂本就风生水起,房屋楼舍一应俱全,石小凡搬了进来,照旧是横着走。

    陈琳告别石小凡回宫复命去了,火药的研制也得提上日程了。

    狗腿子们的任务是去周边村镇购买硝石,其实在战国时硝石已用做医药。

    硝石化学成分硝酸钾。自然界中的硝石往往是土壤中含氮有机物质在细菌作用下分解、氧化成硝酸后与土壤中的钾素化合而成的。

    所以硝石通常呈皮壳状或盐花状析出来,覆盖在地面、墙脚,这就是所谓的地霜。特别是在猪圈、马厩、厕所附近的墙角尤多。

    百姓扫取这种含硝的土块,置于桶内,加水浸泡。经过滤后,将滤液熬煮或晒干,就得到硝石结晶。此外,在某些岩石表面、洞穴或盐沼地带偶尔也会找到它。

    因为狗腿子们出的价格非常之高,竟然衍生出许多以采硝为生的人,他们称之为硝民。

    临时先备原料,石小凡整日无所事事,就带着曹小梅四处闲逛。

    二人游山玩水好不快活,这日石小凡带她去钓鱼。

    “小梅,你知道钓鱼怎么钓么?”

    “不知道。”

    “就是拿着鱼竿在这等,别动,就跟王八似的。”

    “你骂我,我打死你。”

    曹小梅扔掉鱼竿,石小凡哈哈大笑着跑远了。

    突然石小凡怔住不动了,曹小梅从后面扑过去搂着他的脖子:“小凡哥哥,你看什么?”

    “好漂亮啊!”石小凡不由得赞叹。

    披绣闼,俯雕甍,山原旷其盈视,川泽纡其骇瞩。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弥津,青雀黄龙之舳。云销雨霁,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他们钓鱼的地方,湖水清澈湛蓝,远山青翠欲滴。在这里望去,远处许多里巷宅舍,湖中不少来往大船。

    此时雨过天晴,虹消云散,阳光朗煦,落霞与孤雁一起飞翔,湖水和辽阔的天空连成一片,浑然一色。

    这与唐朝诗人王勃写的《滕王阁序》一模一样。

    曹小梅也不禁看的呆了:“真的好漂亮。”

    “我不想走了。”石小凡突然说道。

    “什么?”曹小梅歪着头看着他。

    “老子想住这儿一辈子,这里比京城舒服多了。”

    确实,这种世外桃源般的生活,简直就是人间仙境。

    可曹小梅知道败家子的性格:“你不会闷么?”

    对于败家子来说,当然闷。石小凡喜欢热闹,虽然这西山加上狗腿子们有不少人,可他还是喜欢京城的繁华。

    石小凡微微一笑:“那等我们在京城待腻了,我们再到这里度假。”

    “要是嫕姐姐也一起来就好了。”曹小梅幽幽的叹了口气。

    天啦噜,感谢这个万恶的封建社会。曹小梅没有一点吃醋的意思,她倒是喜欢赵嫕能一起来,三个人更热闹。

    石小凡却加倍贪得无厌:“还有我的小双儿。”

    ps:推书《我在沙漠有座城》,很新颖的一个题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