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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黑泽瘗域 第六十九章 罗村长

    连续多日疲惫的行车,众人终于抵达了克拉玛依。

    它是以石油命名的城市,“克拉玛依”系维吾尔语“黑油”的译音。

    因此地盛产石油,油田位于新疆准噶尔盆地西北缘,其钻探的第一口井在独山子油矿北约一百三十公里处。

    在市区东北角有一座“沥青丘”,这里像山泉一样流出的不是水,而是黑色的油。

    当地人把这里叫做“黑油山”,维吾尔语即“克拉玛依”。

    此时众人人困马乏,人人如同得了一场大病,必须进行充分的休整。

    于是众人在克拉玛依休整两天两夜,第三天转道前往中间人事先指定好的地区寻找向导。

    曹龙轩他们找的中间人对此地相对熟悉,虽然没有直接帮众人联系好向导,但把寻找向导的区域给众人划得很小,说在这附近能找到合适的向导。

    虽然从克拉玛依有断断续续通往途经魔鬼城的路,几经绕转后也能到达。

    但在西北大漠,不找当地向导是根本不行的,除非龟缩在城镇不出来,否则在野外的荒漠、戈壁行进,却没有向导带领,只会是在危机重重中跋涉,最终生死难测。

    众人这两辆印有“押运”字样的车过于显眼,不能在市区里乱晃,便经中间人的指点,绕路距市区几十公里处的乡间落脚,顺便找个向导。

    这个西北荒漠中的小村落,不过才三十几户人家,显得特别萧条和荒僻,在沟壑土梁纵横的戈壁土丘里,根本就不显眼。

    众人的车卷起一路黄尘,拐进了这个小村子。

    村子里稀稀拉拉地长着一些低矮的胡杨和沙枣、沙棘,村南头的土梁根上长着几株歪斜的胡杨,长势虽然不高,但根茎粗壮。

    这几侏歪斜的胡杨树下,是村里把头的第一户人家,因正好位于村口,所以曹龙轩让车子停在了这户人家房前。

    听到车响,从屋子里走出来一个老汉,一身的灰色布服,虽破旧但却光滑不褶皱,看不出是什么民族的服装特征,用一根油麻绳子在腰上扎着,脚上的布鞋却有些特点,形状像那种道士穿的牛耳鞋。

    这老汉灰白的头发用个簪子在脑后挽了个发髻,再配上他脚上的鞋,怎么看怎么有点道士的味道。

    老汉风吹日晒的一张脸上,写满了沧桑的皱纹,也看不出多大年纪,貌似有六十左右的样子。

    身体壮实,但背驮了,还有一双罗圈腿,罗圈的程度还很大。

    这老汉就这样两腿走路画着圈,“啪哒、啪哒”地踢踏着步子走到众人面前。

    眯着眼看着众人,用手捋了捋他下巴上几绺稀疏的胡子,然后咧嘴一笑,露出了满口的黄牙:“额,这是甚么事,来哩恁多人哩?”

    既然白云飞被大家推举成了队长,所以这“外交大事”自然是由白云飞来上阵。

    白云飞便很有礼貌地微笑着向这老汉双手合十做了个揖,相信不管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这个动作都只能带来友好的理解,而不至于被理解成“不敬”的含义。

    白云飞向这老汉说:【@…ABC小说网&…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我们是到西域大漠来探险玩的,要重走古‘丝绸之路’,重温历史风情,需要在你们这个村子里找个熟悉这片荒漠情况的向导。”

    这老汉听完,咧嘴笑着,这副典

    型的西北老农形象的微笑,自然有一种民风纯朴的可爱,很得众人的喜爱。

    他说:“额是这个不起眼小村的村长,额姓罗。”

    他用干枯、皱裂的大骨节手指,指了指身后的村子说:“在额们这荒僻小村庄,本来人就不多咧,能在大沙漠里当向导滴,几乎没有嘛。”

    他说,村民们常年偏居一隅,几乎足不出户,靠种养的本地南瓜、土豆和火谷子等为生,和经常来购土特产的外地人交易一些钱物。

    国家和当地政府没少扶持他们,但由于当地恶劣的自然环境和交通状况,经济仍较为落后。

    而他作为村长,需要到十里八沟的办事情,或到镇子上开开会,或帮村民们领些东西,所以对这周边的地形、地物还算熟悉。

    别人去了不能胜任,大家自然会有危险,所以他只能毛遂自荐了,愿意为众人充当这个向导。

    曹龙轩对这个老汉印象非常不错,也笑着和他攀谈,然后请这老汉上车,领大家去东北方向的魔鬼城。

    这老汉脸色瞬间一变,急道:“额(我)滴神神,可使不得嘛,魔鬼是要吃人的嘛。”

    众人这一行人听他这么说,都有些好奇地互相对了一下眼色。

    韩德邦就开始使用他善于变腔调的语言能力,用这村长的腔调问:“怎个吃人法嘛?”

    罗村长渗着一张脸说:“魔鬼城嘛,顾名思义了,有魔鬼滴嘛。”

    曹龙轩笑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新疆境内的几个魔鬼都先后被开发成了旅游景点,虽然路途荒凉难寻,但闹鬼一说未免可笑,还烦请村长带我等这就去那转转吧。”

    这罗村长看了曹龙轩一眼,无奈的摇了摇头,用他那枯手向天上指了一指,说:“这天色不早,今天是赶不过去了,你们不嫌弃,就在额这过夜吧,明天再去不迟。”

    几个开车的人便把车开进他家的院子,众人鱼贯而行,四顾打量着这个村落的景色。但是刚走进院子,却把众人惊得面如土色。

    只听“吼”的一声狂猛叫声响起,房山边蹿出一只体形硕大的猛兽,由于声势、速度过于惊人,吓得众人四散逃开。

    待紧跑几步后转回身,才发现这一大团毛哄哄的猛兽,被一条粗大的铁链拴着,否则狂暴的它必定会冲过将众人扑咬在地。

    大家吓得心脏“砰砰”直跳,慌张地要和这猛兽拉开距离,这时才发现它应该是一只高大的獒犬,也就是内地的人们熟知的“藏獒”,这个高大的猛兽一般的家伙声势太过惊人,让人有一种心胆俱颤的恐惧。

    王子铭以前醉心于对医理、药性的研究,对禽兽树草花鸟虫鱼都有涉猎,所以认得各种獒犬。

    在刚刚平复完惊吓后,他对众人说,这村长家居然养了条非常罕见的“鬼脸獒王”。

    通过他的介绍,众人向那猛兽一般的獒王看去,只见它毛色黑中有红,壮如狮虎,暴如雷神,几乎完全被头上垂下来的毛发遮住的眼睛,闪着如地狱死神般可怕的光,让人都不敢和它直视。

    这样一个恶魔般的存在,别说它狂吼、吠叫,就是光看着都让人胆寒。众人都担心那拴着它的粗如儿臂的铁链会不会被它挣断,如果真被它给挣脱了,那简直比老虎出笼还要可怕。

    据王子铭讲,这种鬼脸

    獒王不仅罕见,而且还是“王中之王”。

    在青藏高原,人们都知道一只藏獒能搏杀三、四只成年的凶残公狼,可以说是高原上的王者。

    而这种如恶魔一般的鬼脸獒王,自己同三四只藏獒搏斗,同样能咬死三四只藏獒,可见它的威力是如何惊人,这也正是“王中之王”名头的由来。

    这样的獒王稀少到几乎绝迹,即便生出这样的变种,牧民们也会视它如瘟神,认为养它不吉,更不敢弄死了,只好带着幼崽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把它抛弃了。

    至于它是死是活,则看天神的旨意了。

    而在獒犬数量较多且集中的地区,百年不遇的鬼脸獒王一旦出现,哪怕是还未成年的幼犬,一声吠叫,也会让群獒噤声,谁都不敢和它对吼,天生在骨子里就畏惧这恶魔。

    韩德邦问:“这狗有没有名字?”

    罗村长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训斥道:“不要对这獒神心存不敬,它只庇护那些把它敬若神明滴人,不然就会被它吃掉嘛。”

    吓得韩德邦打了个寒颤。

    就听这罗村长说:“这獒神是神神呢,必须敬它,它有个只有神神才配有滴名字嘛,叫‘天意。’”

    众人实在是畏惧这恶魔一般的鬼脸獒王,不敢和它对视,很怕一个眼神不对,就惹怒它,将铁链挣开,那众人可就倒霉了,于是便赶紧随着罗村长进了他的土房子。

    这里的土房子都是由那种“干打垒”结构的夯土建造的,并依着背后土梁、土坎的地势,延伸到土梁、土坎内部,便形成了半窑洞半建造的混合型建筑。

    从外面看着有些破败,但内部却干燥阴冷,在这荒漠戈壁酷热时,住在里边非常舒爽。

    这种土房子里居然有类似东北的大火炕一样的“土灶铺”,既可以用来坐着,晚上还能用来睡觉。

    众人对这个有些驼背,皮肤晒得黝黑的憨厚农家汉子印象非常好,便决定借宿他的家中。

    罗村长招呼大家坐上了土灶铺,他给土灶生了把火,在锅灶里熬了两瓢粥糊糊,用花瓷碗盛出来,分给众人每个人喝。

    说这是好么么呀,当地人称“神神粥”哩,最是能解乏,你们这一路上也很累咯,快喝些解乏。

    众人这些人端着瓷碗,像欣赏花盆里的鲜花一样,好奇地打量这碗里的粥糊糊,怎么看怎么有些不放心,感觉很不卫生的样子,于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犹豫着没敢喝。

    这村长罗老汉一个劲地催促众人赶紧喝,不然凉了就在功效上大打折扣了。

    白云飞把碗端到鼻子下闻了闻,是一种怪怪的腥骚馊臭味。

    好像把许多恶心的东西混合在了一起,别说味道,就是光看这粥糊糊的色彩形状就让人犹豫,于是大家都有些不好意思地把碗放了下来,谁也没喝。

    这罗村长似乎对众人不喝他做的“迎客粥”不高兴,嘴噘了噘,脸色有些难看地把这些碗收拾了下去。

    剩下的时间众人便和这罗村长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从这村子的历史聊到沙漠里鬼见愁的无常天气,最后又聊到魔鬼城上。

    这时太阳已经落山,罗村长便拉亮众人这屋的电灯,灯光能直射到外屋的灶台前,他在这里为众人备了几个好菜,都是在这穷乡僻壤的土产和野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