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汉阙在线阅读 - 第419章 逐鹿

第419章 逐鹿

    任弘主力距康居王大军足足有一百汉里,骑马疾驰也得走一天。

    而碎叶水两岸的康居草原一马平川,除非不顾马力乘夜奔袭,否则不存在什么突然袭击,不过等到了地方,马匹也彻底无法作战,且一举一动都会落在双方放出数十里的斥候前锋眼中。

    汉军前锋斥候由五千人组成,三千乌孙骑散于广袤平原,一千凉州骑士,一千三辅轻侠则由关内侯奚充国统帅集中行进。他在去年达坂城之战里,带着精锐的六郡良家骑大显身手,灵活驰援各障塞,纯粹以斩首封关内侯。

    康居护着北乌孙两万帐落在前走,汉军在后衔尾不妨,看似你追我逐,实际上双方却极其克制。即便有轻骑斥候遭遇冲突,也是互相放几支箭就脱离战斗,不论是康居王还是任都护,都没有下定交战的决心。

    直到奚充国接到了来自都护的命令。

    “以雷霆之势,歼灭一支康居人殿后的斥候,活捉其贵人?”

    是都护决意与康居开战了么?虽然大多数汉军士卒盲目乐观,极力主战,但奚充国并不觉得这是好主意。

    康居大国也,土地广袤,康居王这次对吞下乌就屠部署志在必得,至少召集了七八万骑。而真正的汉军不过寥寥五千,号称一万而已。

    且多为前年才来西域的三辅轻侠恶少年,别看他们练了一年兵后,学会了金鼓号令,但在良家子眼中,这群社会渣滓骨子里仍是散兵游勇。虽人人骑马,实则只是马上的步兵,到了地方必须下马步战,较良家子大卫不如。

    这群人,守城时能扛住匈奴单于进攻,但野战却是头一遭拉出来。任都护带他们来打乌就屠,也存了练兵的心思,岂料却撞上了康居这硬茬。

    满打满算,唯独奚充国麾下一千西凉骑的老卒才是中坚。

    而乌孙虽出了三万骑,但装备简易,多是临时征召的牧民而已,也就瑶光公主身边三千人能当大用。

    进入七河后就开始掉队只能押送粮秣的西域城郭兵,就更不用算上了,茫茫草原上,他们和随时可能被狩猎的鹿群并无区别。

    以此之兵,与合军近十万的康居、乌就屠交战,即便天幸有胜算,也恐怕会让轻侠恶少年们大半折损在此,这不符合都护一贯的作风。

    在奚充国看来,唯一有机会的便是袭击康居都城,但当他得知康居贵人家眷多已迁至康居夏都蕃内地,那儿距离康居东南的冬场越匿地足足有九千里,豁出性命赶也要走两个月时,心里只剩下一句话:

    “打扰了!”

    不打听不知道,原来康居的国境,居然比西域、北庭加一起还要大,与此葱西大国较量,同那些打下一城就能灭的西域小邦是截然不同的战争模式。

    那两万帐被康居掳走的人若是大汉吏民,奚充国豁出去性命,也必须救回来,但既然是乌孙人,且是隶属于乌就屠的北乌孙“敌国百姓”,大可由着他们离开,何必让大汉士卒豁出性命去管呢?

    话虽如此,但军令就是军令,奚充国立刻筹划起了袭击来。

    双方你来我往好些天,康居后军是两个部落,人数各五六千,隔着二十余里互为犄角,部落之外还有数百人一队的斥候活动,看似十分紧密,但在效程不识用兵之法的奚充国眼里,对方却漏洞百出。

    “罗延寿!”

    他点了手下一名队率,天水郡人罗延寿站了出来,他本是甘延寿手下队率,当初在赤谷城之战里,被甘延寿从死人堆里拽出来扛回军中,事后也得了重赏。

    但这厮嘴里说着要给家里买田地,结果才到长安,就揣着钱帛转头进了女闾赌坊,最后将赏钱输了个精光,还得靠甘延寿接济,如今又回到西域,做了屯长。

    奚充国知道此人恶习,反复提醒他道:

    “这次不许贪图斩首,要生虏!”

    ……

    或是自诩葱西大邦,康居王没答应匈奴助乌就屠抵御汉军,也不欲助汉灭之,而是妄图走第三条路——自己上!

    过去一百年,康居也曾弱小,南羁事于月氏,东羁事于匈奴,就是靠着不断吸纳周边力量,才成为胜兵十二万骑的区域强国。

    他们接纳了被月氏赶到西边的塞人,包容了家国沦亡后无处可去的大夏希腊人,又保护了南方五个粟特城邦,让他们用经商所得的财富和粮食换取平安。同大宛结盟,一同对抗月氏与西进的大汉,相互保全。

    康居国的生存并非一味向强者屈服,而是假意周旋之余,想方设法壮大自己,过去如此,今日亦然。

    康居土地广袤,最稀缺的是人,若能将乌就屠的两万帐、近十万牧民一口吞下,康居实力必将大涨。

    他赌汉军、乌孙军远到而来,面对陌生的草原和康居大军,会犹豫而退。

    因为不管汉军带的是酪或粮,出了赤谷城一千多里后,都将耗尽,没有空闲猛吃几天夜草养膘的马儿也越来越羸瘦,再跟一阵,对方就要下马步战了,而己方却在家门口作战,越拖赢面越大。

    直到那天清晨,当汉军袭击康居后路斥候的消息传来,康居王才大吃一惊,看来他低估了汉人的胆量。

    康居王立刻做了正确的选择,驱赶乌孙帐落渡过了夏日里宽阔的碎叶水,来到上游西岸位置,与后续赶到的汉军主力隔河相望,观察对方军容。

    西岸的康居军队人数虽众,但听命于不同贵族,散漫而各自为营,一副乱相,饮水的饮水,甚至还有解了衣去水里嬉闹的。

    东岸的汉军却军容肃整,虽赶了远路却士气高昂,簇拥着都护旗,自有专门的辅兵取水给骑士们解渴。

    不仅士卒身上披挂铁甲,所持矛戟竖立如林,反射着正午阳光令人炫目。连骑着的乌孙马身上亦蒙了马甲,除了马臀外,从马头到躯干部分都为皮质具装所笼罩,染成了黄黑两色,譬如一群猛虎忽至。

    中亚也有里海虎,就算康居马不认识,但这危险的颜色亦让它们不安。

    康居王也十分忐忑,招来国中年长的贵族指点后,他们一致认为:“其军容连匈奴、月氏都大为不如,也只有安息才能拥有这么多甲骑。”

    康居西南与安息帝国相邻,数十年前更在木鹿绿洲交战过,对安息人的战法记忆深刻。安息拥有一支望风披靡的精锐重骑兵,康居人的骑射无法伤及,与其骑射同样精湛的安息轻骑配合,让康居吃过大亏,只同安息划妫水为界,再不敢南下牧马。

    今日汉军亦有精锐甲骑“数千”,配合“数万”乌孙轻骑,或许也是安息战法,确实是难啃的硬骨头,己方人数虽众亦无绝对胜算。

    正踌躇时,汉军中却有一小队人泅水而渡,里面有个持节的汉使。杀汉使犹如宣战,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搞得康居王十分紧张,生怕有人害自己,捅了马蜂窝,勒令各部退后,不得攻击。

    等他们上了岸,领头的仍是冯奉世,一同带过来的,还有先前被汉军攻击俘虏的一队斥候。

    冯奉世持节拱手,先是强烈谴责了康居王违誓背盟之举,表示任都护出奇愤怒。

    但最后又道:“纵如此,都护亦以为这并非康居王本意,而是身边有人欲破坏两国邦交,当有康居斥候夜间误入汉军之中时,大都护款待了他们,又特令我给康居王送回来!”

    这确实给了康居王一个台阶下,康居王欣然纳之,认了此事,为斥候们的莽撞糊涂赔礼,在水边置葡萄酒款待冯奉世。

    但又让副王去审问被放回来的康居贵人,只听其言,说在汉营中亲眼所见,汉与乌孙联军恐怕不止三四万骑。

    “每天早上,后面都有大批汉军援兵自南方陆续追来,汇入都护王旗下。又有驼队随行运送粮食,汉军尚可饱食。”

    副王将此事禀报康居王后,让他不由心悸,更无战心。

    康居王遂放下了侥幸,小心地问冯奉世,任都护追入康居地界意欲何为?

    冯奉世笑道:“康居王不是说,在为都护驱赶乌就屠及其部众么?这场会猎大汉亦有参与。大汉有句老话,取天下若逐野鹿,得鹿,天下共分其肉!”

    “我听闻草原规矩亦是如此,当两个猎手的箭同时射中猎物时,是要平分的,围猎有人驱赶,有人在前堵截,围者堵者都有功劳,岂有康居独吞肥鹿的道理?”

    他提出了任弘的条件:“都护可以退兵,全当此事没有发生,但前提是,康居王能留下一半的北乌孙帐落!”

    康居王是典型的见小利而忘命,干大事而惜身,听译者翻译,得知任弘是想和他平分战利品,又沉下脸来思索利弊。

    冯奉世站起身来,指着东岸的汉军道:“正如都护所言,汉军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一汉能当五胡,我已用与匈奴的数次交战告诫过康居王。”

    “而像这样的大军,大汉一次可以出动十支!大王曾听粟特人说过大汉之富足,应知此言不虚。康居虽大,不如汉之一郡也,而大汉,在东方拥有数百个郡!”

    其实才一百多,四舍五入就有了,反正粟特人和康居使者最远也只去过长安,已为汉之强盛而炫目。

    冯奉世开始威慑康居王:“宛王冒犯大汉,汉军越流沙而征,屠大宛之城,直到宛人斩其王而降才休战。倘若康居就此离去,消息传回长安,一定会被大汉天子所厌恶,康居王当真考虑过,与大汉决裂的代价么?”

    他指着康居王穿在甲胄内的丝绸:“大汉会断绝丝路,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一匹丝绸进入康居。”

    “而汉天子也将视康居为敌国,康居虽大,不如匈奴,匈奴与汉较量百年,如今已十分衰弱,康居又能撑多少年?康居若为大汉所击,周边的月氏、奄蔡、呼揭,定会高兴见到这一幕,我恐怕康居今日贪图乌孙之众,往后却将腹背受敌,被诸邻瓜分啊。”

    “而若能达成和谈,以夷播海为界,只要康居王管好北乌孙,大汉也能管好南乌孙,互不侵犯!是贪图两万帐落而与大汉决裂,还是展现诚意结两国之欢,还请康居王考虑清楚!”

    跟戎狄玩纵横就是麻烦,很多典故成语不能用,冯奉世必须用最通俗的话,否则译者就会哑口无言难以翻译。

    冯奉世将短期长期利弊说得很清楚,康居王面色阴晴不定,只让冯奉世少待,他与副王、王子们商议了许久后,派了副王来回复汉使。

    他一张口,冯奉世便露出了笑。

    “都护王太过贪心,哪怕是猎鹿,也有出力多少之分。”

    康居副王道:“康居只能留下三千帐,不能再多了!”

    ……

    ps:第二章在傍晚,第三章在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