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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道理

    原本一场能够在江湖影响深远的大战,能够让十年后的茶馆说书人赖以为生的故事,能够让后世年轻剑客们闻之神往的绝代风姿;

    能够掀起一场风,刮到庙堂上的对决;

    居然就这般,被瞎子用一句大吼,给喊停了。

    一切的一切,像是被强行按下了暂停键;

    速度快得,让当事人都有些猝不及防,甚至不少银甲卫高手胸口一阵起伏,这是气血强行按压下去受了内伤。

    “咳咳………”

    剑圣的身子也是一阵摇晃,倒不是受了伤,而是实在是被瞎子这个操作给拐到了。

    直娘贼,你他娘的是个燕人啊!

    这到底是什么事儿,

    天底下有这般稀奇的事儿么,

    一个晋国人和一群乾国人为了一个孩子而准备厮杀,

    结果一个燕国人将匕首放在了孩子的脖颈上!!!

    但,

    刚刚一触即发的大战,确实停下了。

    百里香兰的俏脸,染上了寒霜,显然,她的气郁是剑圣的数倍。

    明明自己是来劫道的,劫道劫得好好的,怎么莫名其妙间,自己这边居然变成了被威胁的人?

    百里香兰这次终于认真地看向瞎子,

    随即,

    她认出来了,

    “你是燕人!”

    当初,李富胜的大军驻扎在上京城外,郑凡出使乾国,瞎子和阿铭是陪着一起去的。

    只不过入宫时,瞎子和阿铭被支开了,但后来出城途中遭遇了楚国暗桩组织的刺杀,又差点被祖东令率领乾军围歼,是百里香兰出现,解开了局面,让郑凡等人得以出城。

    只不过那时的瞎子站在郑凡身后,不怎么起眼,所以并未给百里香兰留下太深刻的印象,至于第二次,则是在上京城外,却又因为镇北军的及时赶到导致百里兄妹选择直接回城,也没交上手。

    但当聚光灯“照射”到了瞎子身上时,百里香兰还是马上认出来了瞎子的身份。

    “是,我是燕人。”瞎子很理所应当地说道。

    百里香兰的面色在快速地平复下去,虽说她肯定比不上她哥哥,但也绝不是普通高手可以比拟,否则乾皇也不会让其做自己的护卫,所以这心境调整的功夫,还是很不错的。

    但她面对的,是魔王之中的老银币。

    “有意思,你一个燕人,居然拿这个燕人的孩子来威胁我。”

    “怎么了,不可以么?”瞎子反问道。

    “你可以试试。”

    “你激我?”瞎子笑道。

    “怎么,不敢?”百里香兰开口道。

    “确实不敢,这孩子,金贵啊,侯爷的儿子,日后必然能承爵位的,等他长大后,这世上,除了太子,又有几个人能身份比他尊贵?

    但没办法,既然他是侯爷的孩子,那他就得承担自己的责任。”

    瞎子义正言辞用一种开报告会的腔调掷地有声道:

    “身为侯爷之子,传承着靖南侯一脉的荣光,又怎能为敌国所掳,过那种寄人篱下被人操控威胁的日子?”

    剑圣闻言,皱起了眉。

    百里香兰忽然间感觉事情有些失控了。

    瞎子继续吼道:

    “你当我不敢杀了他?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今日,我杀了他,就算你们放我回去,不杀我,侯爷也不会因此而杀我,反而会为我加官进爵,为我请功!

    侯爷能为大燕自灭满门,又怎么可能舍不得这一个儿子?

    他又怎么可能会坐视让这孩子被你乾国银甲卫带走,养于那乾国官家身侧?

    我杀他,不管侯爷心里怎么恨我,怎么憎恶我,他都会赏赐我,我能活得很好!”

    瞎子的话,让剑圣无法反驳,因为他觉得瞎子说的,是对的。

    百里香兰也无法反驳,因为田无镜,确实是能干出这种事的人。

    这就是人设的功效了,这世上,除了镇北侯和燕皇以外,最为理解和熟悉田无镜的,大概就是郑凡郑将军了。

    除了他们几个人以外,其余人看田无镜,其实都像是在看一件冷冰冰的兵器。

    瞎子故作夸张地舔了舔舌头,

    脸上强行撑出“反派”笑容,

    狰狞道:

    “你再问一遍,看我敢不敢杀?”

    百里香兰目光微凝,

    周围的银甲卫高手也都没敢轻举妄动。

    瞎子则继续喊道:

    “杀了他,我能加官进爵,但你们呢,你们乾国呢?

    哈哈哈哈哈哈…………

    他死了,侯爷的儿子死了,靖南侯的儿子死了,靖南军的少主没了,你们乾国,将面对整个靖南军的怒火!

    燕乾之战,将迅速再起!

    你们,你,你,你,还有你,你,你,你…………你们这些人,能替你们的官家做这个开战的决断么?

    当你们回去后,告诉你们的官家,你们成功地将战火重新点燃,你们的官家,会如何犒赏你们的功绩呢,会不会给你们封妻荫子呢?”

    剑圣“啧啧啧”了几声,

    这话,说得真漂亮。

    银甲卫高手们面面相觑,他们作为特务部门的头目,自然清楚朝堂的动向,乾国北半部分正在闹粮荒,正在不停地抽调江南的粮食支援北边,同时新军的扩充才刚刚开始,陛下正在努力为未来的战争做着准备。

    是未来,而不是现在。

    如果儿子死了,田无镜不会一怒之下擅自开启国战?

    答案是,

    很可能……

    因为这符合田无镜的人设,也符合燕皇的人设,同时,也符合整个燕国的人设。

    瞎子将孩子放在腿上,右手继续持匕首抵在那里,左手则挥手,

    “来啊,来啊,还等什么啊!这孩子活下去,我大功一件,这孩子死在我手里,我也富贵半世!

    就算你等杀了这位剑圣大人,在我杀了这孩子后,又强取我项上人头而去,

    我的家人,依旧也会被得以重赏!

    算来算去,怎么算,我,都不亏!”

    百里香兰沉声道:

    “若你死得悄无声息呢?”

    “哈哈哈………”

    瞎子又一次大笑,

    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道:

    “所以说,你这女人,头发长见识短,行吧,别看你这几十人能悄无声息间潜入这里,却也别奢望你们能做到悄无声息不留丝毫马迹。

    退一万步说,

    就算你们把尾收得真的是天衣无缝,不留丝毫证据。

    但我家侯爷想发怒,

    我大燕想倾泻出怒火,

    不打你乾国,

    又能去打谁?

    打你乾国,需要理由?

    没有理由,大不了就安个理由就是了,这孩子的死,怎么着都安在你乾人头上最为划算,也最为合适,无论是朝堂,还是江湖,甚至是这黎民百姓,都能觉得信服。

    最后,

    你以为你们能真的做到干干净净,

    呵呵,

    笑话。”

    最后一个字,瞎子拖出了一个长音。

    剑圣觉得自己学坏了,

    自从输给田无镜那次后,他是真的觉得自己堕落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居然能听懂这瞎子的暗示。

    不过,剑圣也没怎么犹豫。

    他将自己先前还在滴血的指尖送入嘴里,开始吮着,

    同时摆手道:

    “不打了,不打了,燕人的孩子,乾国人来争,干我这个三晋遗民什么事儿,白白把命丢这里,多不值当;

    不打了,不打了,你们要打,你们要杀,

    你们,

    请继续。”

    百里香兰手中的剑,在颤抖。

    剑圣若是铁了心要保这孩子,那么今日拼掉一半高手陨落,也能将剑圣葬身于此。

    但如果剑圣一门心思想要溜,

    谁能拦得住?

    只要剑圣不死,今日的事,就注定有一个“活口”出去。

    且这活口身份又尊贵,你还不能捂住他的嘴!

    “呵呵。”

    百里香兰笑了。

    瞎子则马上道:

    “多笑几声,掩饰一下失落和局促。”

    “呵呵呵,昔日先生随那郑凡入上京城,我居然将先生给忽略了,敢问先生大名。”

    瞎子极为洒脱道:

    “姓樊,名力,樊力。”

    “我记住了。”

    “请记好。”

    百里香兰看向剑圣,道:

    “大人,晋地纷乱,若是不嫌,日后可去我百里家做客,家兄常念叨着您。”

    “以后会去的。”剑圣说道。

    这是互相给台阶了。

    百里香兰又道:

    “这一次的事儿,可不是我们做的。”

    “什么事儿?”剑圣有些疑惑。

    “孩子的事儿,我们是收到了消息,说那位可能暴露了,所以赶来接应。”

    “你和我说这些做甚?”剑圣不解道。

    瞎子则点头道:

    “我知道了。”

    百里香兰挥手,周围的数十个银甲卫高手开始退去。

    随即,

    百里香兰也飘身离开,化作了一道淡黄色的倩影迅速消逝。

    瞎子放下了手中的匕首,

    长舒一口气。

    剑圣则有些颓然地坐了下来,

    仰着头,

    望着天。

    瞎子有些疑惑道:

    “您怎么了?”

    “看你以国势压人,羡慕了。”

    瞎子苦笑道:“你又来了。”

    “我让我阿弟反了晋皇,结果连最后的京畿之地也没了;

    我帮司徒雷杀了他爹,结果野人正在司徒家的地盘上肆虐着;

    我是干啥啥不行,看似做了很多事,却把事情到最后都弄得一团糟;

    其实,刚刚我真的挺想酣畅淋漓地战上一场的,一能用他银甲卫的血,让我这个已经没了国的剑客还能留有一些给后人的谈资,二来,这也不失为一种解脱。

    有时候细细品品,

    田无镜说得也没错,

    江湖,

    终究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野人,可能会击垮司徒家,杀过来。”

    “我知。”

    “我知道一个可以杀野人的地方。”

    “呵呵,有意思,我阿弟死在你手里,现在你居然还有胆子诓我去替你卖命,做一条真正的燕狗?

    莫说我愿意不愿意,你配么,那个叫做盛乐城的地方,它配么?”

    没了国家,但他依旧还有剑,他也依旧是剑圣。

    瞎子笑道:

    “给靖南侯办事,那世人肯定觉得你去给燕人当狗了。”

    “那去盛乐呢,有何不同?”

    “那盛乐城城守,狗一般的低贱东西;

    哪里能配得上使唤您呢?

    世人只会以为,是您剑圣,主动去为大夏遗民杀野人,盛乐城里的燕人,肯定是为您马首是瞻,说法,是完全不同的。

    这样一来,您的剑,也有了用武之地,面子里子,其实都有了。

    杀一杀野人,再想一想人生,等野人被杀退了,又或者自己想清楚了,

    想走时或者是厌倦了,

    随时离开就是。

    剑圣的剑,永远是自由的,任何想捆绑剑的绳子,都会自己断裂。”

    “你说得,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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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