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回到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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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一黑,再一亮,浓郁的时空之力逸散,弥漫眼际的彩色线条消失,一团团的晕红色带和杂乱的线条从一片浓重的迷雾般的混沌中出现,并逐渐变得清晰,一点点勾画出物质世界特有的轮廓,直到变成现实,属于这个世界特有的明艳的阳光从天空照下,李哲忍不住眯了眯眼,他发现,这里他很熟悉! 这里是哪里? 李哲不知道。 但是周围的一切都让他有种强烈的熟悉感,繁忙的都市,满眼的高楼,汹涌的人流,还有穿梭而过的机车,这是文明的气息,这是工业的力量,这是只有现代工业文明才可能养育出的文明之花——城市,他这是回到地球了么? 他穿越之前的母星地球。 一想起地球,就回想起那温暖的恍若隔世般的安全感和幸福。 眼泪几乎脱框而出。 不过这里应该不是华夏,是在国外,周围的人面孔都是西方人,偶尔才有少数的东方面孔出现,这里周围的人说着的都是他无比熟悉的英语,而不是通用语,这种语言在他过去穿越后的几个月间几乎都要忘掉了,但此刻猛然听见,依然给他一种直击肺腑的亲切感,让他感动的几乎快要崩溃。 地球,地球啊! 终于回到地球了。 虽然才只是刚刚穿越了几个月时间,但是对他来说却像是几个世纪。 异界穿越的生活远没有他原先想象的那么美好,而巫师世界普通人类生活的艰辛、残酷、野蛮和秩序的崩坏也远超过他原本的想象。他在异世中的每一天每一刻都好似是在冷厉的刀锋上度过。 因此此刻,作为一个从异界归来的游子,这种感觉才会如此的沁人肺腑。 但是这样的感动也只敢在他的脑海中存留了几秒钟时间。 灼热的仿佛大海般奔腾的情绪刚一翻滚起来,就又被他用自己的理智强行死死的摁住! 他可没有忘了,他这次穿越的目的,一个小时,只有区区一个小时的时间,而这一个小时之内他的所作所为则是直接关系到他在洛兰世界的生死。 即使是再激动,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所以眼前还是完成正事才重要。 好在对他来说最好的消息是,这一个小时的时间,回到的是他熟悉的地球,这对他来说是个极佳的利好,这将大大降低了他这次穿越的任务难度,一个小时时间,应该足够能让他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了。否则,若是,冷不丁穿越到某个陌生的世界,那么只有区区一个小时时间,天知道,他能找得到什么东西。 李哲回过头来,认真打量自己究竟是在哪里。 是地球应该是没错的了,周围的一切都在表明着这个现实,但是问题是他现在所处的地方,不像是他亲自去过的地方,他前世里只是个华夏国的普通宅男,很少出国,即使是出国也只是在华夏周边的港澳台这种地方转转,但是很显然眼前的肯定不是。 这里应该是地球的某地,这个地方,他很熟悉,应该很经常在电视或者是电影中见过的感觉。 那么这里应该很出名,不是欧洲,就是美国,伦敦,巴黎,纽约……中的某个城市。能够在他前世的宅男的记忆里留下熟悉的记忆的感觉的,也只有这些全球著名的城市里的某些景观了。 他的目光从周围密集的人群和高楼大厦上扫过,试图以此刺激自己回忆起脑海深层里的记忆。 然后,突然,一道电光闪过,恍然醒悟,知道自己为什么对此地这么熟悉,但却又叫不出它的名字了。 时代广场! 对,就是纽约时代广场。 不过和他熟悉的后世经常出现在屏幕上的二十一世纪的时代广场有些不同,似曾相识,却又有着区别,或许是因为那满街满眼的巨幅电子广告屏上许多广告他并不熟悉,或许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他不敢保证他回到的就是原本他熟悉的那个年代。 哦,耐克! 他终于在上面看见前世非常熟悉的某个NBA巨星的脸。 看到这个人,李哲终于确定了,这就是纽约时代广场。随后,他很快的为自己找到了证据,远处的一座大厦上一个时间广告屏写着,2015年9月22日。 原来他再次回到地球,却是穿越到了几年前。 他是2018年穿越的,那么现在他是回到了三年前的纽约? 就在穿越者李哲降临时代广场,接下来打量观察周围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像他这样一个奇装异服,浑身褴褛的人突然出现在人来人往的时代广场上,有多么突兀。 他的降临过程是有时光之力掩护,无声无息的在人群中出现,这个倒是并没有惊动这些普通人,但是在时光之力消失之后,李哲本身和周围格格不入的装扮和气质就引起周围很多游客的关注了。 “哦,哥们儿?你是在做行为艺术吗!” 一个自来熟的黑哥们抄着一口浓重口音的腔调问道,说着时,就毫不客气走上前来,就想到李哲的身上摸摸, “啧啧!看你这衣服,这样式,我从来没有见过,是古罗马的?” 不过还没等他真正凑近李哲身边,这货就意外的像是凭空中了一击重拳一样捂着鼻子散开, “唔,好臭好臭,哥们儿你身上是带了什么化学武器吗?” 然后, “哦,生化武器,恐怖袭击!” 然后就这样大叫着,以一个异常夸张的姿势从李哲身边逃开了。 让李哲莫名其妙。 然后李哲自己皱着眉头,打量一下自己,又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肩头。 呃! 好臭,果然是好臭! 在洛兰世界的几个月的贫民窟生活,整日的和苦难、血腥和恶臭为伴,久而久之,竟然已经完全感觉不到干净是什么感觉了。 直到现在一回到现代文明世界,记忆里的洁净、卫生和身体生理上的嗅觉才仿佛一下子复苏。 他现在身上的气味儿,能把出名的不爱干净的黑哥们儿都能熏走,可见这一身积攒起来的污垢的威力。 而他也是现在才刚刚想起来,就是他身上的这身洛兰世界风格的唯一一件破烂亚麻上衣,貌似也是好长时间没洗了。 衣服这种东西一穿上身,既然还要换洗么? 在塔兰城,他从什么时候好像竟然已经忘了这个概念?! 李哲老脸一红,用洛兰人所特有的敏捷,几个快步,穿入人群,消失在人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