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为了复仇,他忍气吞声二十年
“你什么意思?”武三通脸色发白,手足俱软,冷冷地问道。 “我知道熊辉喜欢美女,三年前,我派了一个肤白貌美的女人做熊辉的女人,两个人好了一年,那个女人怀孕了。”阿宗哈哈大笑起来,计划进行到这里,才是最精彩的部分,“我给了那个女人一大笔钱,让她把孩子生下来。” “你早就想用这个孩子做文章,是不是?”武三通厉声的问道。 “你说对了。”阿宗嘎嘎怪笑道,“当我知道阿彪杀了熊辉,我就知道李欢的意思,于是,我让人把那孩子主动送给李欢,我相信,他肯定会好好用用这个孩子的。果然,李欢真这么做了,我们两人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有了熊家这个血脉,你说,熊柏涛还不乖乖被我们摆布吗?哈哈……” “我杀了你!”武三通恶狠狠的扑上来。 噗! 两个人的中间突然无声无息的多出一个人来,那人全身都笼罩着黑色披风里,一双黑漆漆的眼瞳有着深红色的火焰,任何人只要看了这深红色的火焰一眼,都会被眼中无形的力量所控制住。 “是你!”武三通认识这个人,正是上一次在别墅里与他接触的夜秦负责人。 他的心猛然一紧,难道阿宗与夜秦的人结盟了? “我知道,你最大的仰仗是夜秦,认为夜秦肯帮你,你还是会翻盘的。”阿宗慢慢地站了起来,微笑地说道,“可从今天开始,夜秦的人不再支持你,他们十分希望看到我上位。” “不可能,我和他们的合作十五年前就开始,这十五年来,他们从我这里获得了巨大的利益。”武三通不相信,夜秦会抛弃他,对他来讲,夜秦就是最后也是最牢固的仰仗。 “可若夜秦在我身上获得的利益比你获得的要多,甚至,多好几倍呢?你说,他们还会支持你吗?”阿宗淡淡的说道,“你之前不敢答应他们的条件,我统统答应了。我只有一个要求,要你死,痛苦地死!” “不要……”武三通害怕了。 “自杀!”那人嘶哑着声音,冷冷地吐出两个字。 武三通心脏骤然一紧,好似自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控制住,四肢完全不受自己控制,任由那人摆布。 “自杀!”那人再次下令。 武三通脸部抖动,意识稍微挣扎了一下,最后,还是听从那人的指令,抽出皮带,悬挂着房顶,然后,人站了上去,把脖子挂着皮带上。 阿宗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武三通临死时的那种痛苦、无助和不甘的表情,一一落在他的眼帘。 “哈哈……” 他疯狂大笑,大仇得报的那种快乐、刺激,让他享受到二十多年来从未享受过的爽和平静。 等武三通成为一具尸体后,阿宗停止了笑声,两行清泪无声无息的落了下来,随即,他什么都没说,慢慢地走出看守房,离开了看守所。 一个荒凉的山坡上,阿宗静静地看着即将发白的夜空,那个神秘人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的身边。 “我答应你们的,就一定会做到。”阿宗不紧不慢地说道,“但我眼下,需要稳定我的地位和势力,成不了岭南市大哥,我也要成为岭南市的二哥,只有这样,我才有资格和能力为你们做事。” “你下一步怎么做?”神秘人冷冷地问道。 “与李欢合作,承认俪飞镜的大姐地位。”阿宗玩着手里的雪茄,淡淡的说道,“有李欢在,俪飞镜上位是迟早的,哪怕你们夜秦出手,也是阻止不了。” “既然俪飞镜上位是迟早的事,那么李欢为什么要与你合作?”神秘人嘎嘎怪笑道,“别忘了,李欢也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主,你是什么人,我相信他很快就知道。我想,李欢宁愿与武三通作对,也不愿与你这头狼为伍。” “可是,武三通死了。”阿宗脸上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我承认李欢很厉害,是我见过的人里最让我恐惧的,可是,再厉害的人,面对现实,他也必须屈服,不是吗?” 神秘人不说话,他在等阿宗的解释。 阿宗叹了一口气,道:“武三通死了,这颗定时炸弹终于爆炸了。明天,这一个新闻就会传遍岭南市,各种势力都会蠢蠢欲动,这个时候,李欢需要解决的难题是如何稳定住岭南市大局。大局稳不住,你说,那些大人物会支持俪飞镜上位吗?” “那你为什么不趁乱干掉李欢和俪飞镜,好让自己上位?”神秘人冷冷地问道。 “杀的了李欢吗?你们不是派了好几个高手,最后不都失败了吗?”阿宗摇摇头,淡淡的说道,“你太不了解李欢了,这种混乱的局势于他而言,不过是小场面,我相信他用不了几天,就会稳定住大局。” “那你想怎么做?”神秘人问道。 阿宗道:“我要扶持俪飞镜,借着这个混乱局势,得到一个区的势力,一下子吃的太猛,反而会把自己给撑死。” “你都说了李欢很容易摆定这个混乱局面,他又凭什么与你合作?”神秘人已知道答案,但他还是想阿宗自己说出来,以此来考验阿宗有没有能力担当大任。 “你似乎忘记了一个人和一个家族。”阿宗缓缓说道,“你忘记的一个人,是顾孟容,你忘记的一个家族,是季家。李欢抓了顾孟容,而顾孟容是季家的得力干将,你说,季家会善罢甘休吗?” “我明白你的意思,想借用季家的事,逼迫李欢在一些事上妥协让步。”神秘人哈哈大笑,“你果然聪明,没让我失望,放心,我夜秦会帮你操作这件事,不会让你一个人孤军奋战。” 说完,那人徐徐消失不见。 “谢谢!”阿宗没有回身,已经知道神秘人离开,他抬头,看着繁星点点的星空,冰冷的脸庞慢慢绽放出一丝灿烂的笑容来,“未来的岭南市,不属于李欢,更不属于俪飞镜,只属于我一个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