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七章 白夜教你《碎梦刀》(二)
林枫整个人都在颤抖。 不仅仅是因为害怕,对方那一瞬间散发出来的气息。 真的如同一般的恐怖——虽然林枫没有真正见过魔神,但该有的想象力还是有的。 不愧是贵过拉尔斯几百倍的人! 林枫庆幸自己没有把刚才的想法付之行动。 对方是真的强! 权财之杖的判断,果然不会出错。 另外一个颤抖的原因,自然是林枫无比兴奋。 赚大发了! 这次真的要赚大发了! “就这个,就教我魔刀吧!”林枫强压下激动的情绪说道。 “不行。” 白夜摇头,“魔刀副作用太大了,你学不了。” “怎么会,我可以学的。”林枫说道。 副作用再大,有碎梦刀大吗? “那就试试?”白夜说道。 “好。” 林枫昂首挺胸。 下一秒,他跪在地上,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癫狂、痛苦、绝望等等负面情绪。 如同潮水一般冲击着他的心神。 几乎让林枫崩溃。 不对,应该说,他在那么一瞬间,已经崩溃了。 现在刚才感受到的,是一系列的后遗症。 “我就说,你学不了。”白夜摇摇头,走到林枫面前,“这只是一缕魔气的稍微接触,还不算真正修炼魔刀的代价。少年人,你学不了魔刀,换碎梦刀吧。” 恍惚之间,林枫看到眼前的白夜不是一个年轻人。 而是一个满脸头发,眼神之中充满了沧桑。 日月变迁,沧海桑田。 林枫嘴唇颤抖了两下,说不出话来,身子一歪,栽倒在地上,彻底昏迷了过去。 也不知道昏迷了多久。 林枫才清醒过来,脑袋还是撕裂一般的疼痛。 半响,他迷茫的双眼才重新聚焦,看向沙发上的白夜问道:“这就是魔刀,你练的魔刀?” 他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眼前之人为什么会是一个疯子的原因了。 “对。”白夜点点头,“练碎梦刀吧。” “可是,碎梦刀也有后遗症啊。”林枫说道。 武功他当然眼馋。 但绿油油的武功,除非是有特殊的兴趣爱好,谁会去练啊? “碎梦刀有什么后遗症?”白夜奇怪地问道。 “碎梦刀没有后遗症吗?”林枫有些惊喜地反问道。 白夜摇头:“从来没有听说过,又不是魔刀这种武功,哪来的后遗症?若非我练魔刀,无法兼修其它武功,说不定也会练一练碎梦刀。” “好,好,那我练了!” 林枫大喜过望。 双方是在交易呢,白夜可不会欺骗他。 没有后遗症的武功,谁会拒绝? “很好,那你是要慢慢来的,还是进度比较快的那种。”白夜继续问道。 “进度快的?”林枫有些疑惑,“难不成你还能给我传功?” “不能。”白夜说道,“但我可以凝聚一枚内力种子,可以打入你体内,激发力量,帮助你练功。不过那是我的内力,一旦激发,就会源源不断,直到你将其彻底转化成为自己的内力,也就是说,一旦开始练武,就不能停止。” “否则,重则身亡,轻则重伤,终身无法再习武。” 林枫问道:“如果慢慢来,是怎么样?” “就是正常练武,以你的资质,每日勤学苦修,五年应该可以勉强入门。十年有所小成。”白夜说道。 花费时间之长,令林枫咂舌。 “内力种子呢?”林枫问道。 “快则一个月,慢则三个月可入门。”白夜说道,“小成看情况,最迟不过两年。” “这样啊。” 林枫陷入沉思。 他并不盲目乐观自信,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恒心有毅力的人。 日日勤学苦练,丝毫不会懈怠。 在没有强大的压力催动下,林枫可办不到。 而且,慢慢来时间花费太久。 他也不敢保证下一次“召唤”时间到来的时候,白夜是留在这里还是离开。 因此,使用内力种子,速成是比较好的办法。 有压力逼迫自己努力练功。 同时就算白夜离开,也不用担心“后续”问题。 “我选第二种,进度快的。” 林枫打定主意。 反正有交易权能做“担保”,不必担心白夜坑他的问题。 “好。” 白夜站起来,走到林枫面前,伸出手指。 指尖似乎有气旋凝聚,点在了林枫眉心。 林枫就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进入到体内,盘踞小腹。 一股麻、痒、痛的感觉慢慢传递到四肢百骸上。 “静下心神,跟我念口诀。”白夜开口说道。 林枫不敢怠慢,立刻照做。 足足一个小时后。 林枫才停止了他的第一次修炼。 衣服被汗水侵染,几乎湿透。 手脚瘫软,并没有传说中的什么神清气爽的感觉。 “我怎么没有变强的感觉?”林枫疑惑地问道,反而感觉身体被掏空。 “要炼化我的内力种子,自然要消耗你的力量。”白夜说道,“觉得累是正常的,去休息吧,明天就会恢复了,到时候你自己练口诀,碎梦刀口诀已经尽数教你。” “招式呢?”林枫问道。 “碎梦刀招由心生,没有固定和特殊的招式。”白夜说道,“全看你自己领悟,实力精进,自然领悟。” “哦。” 林枫点点头。 深感这门武功的神奇。 难怪艾吉奥说,白夜告诉他练的武功要比降龙十八掌厉害多了。 摇摇晃晃地站起身。 林枫回房间的时候,余光看到拉尔斯皱着眉头,脸上有些凝重。 这让林枫内心得意地笑。 以前对我爱搭不理,马上就让你高攀不起。 一连三天。 林枫每天都在努力地练功。 而白夜,不知道是不是展现魔刀释放出了一些魔气的关系。 他显得正常多了,让林枫给他弄了个合法身份后,竟然开始出去找工作。 比艾吉奥和拉尔斯这两个混吃等死的家伙不知道努力几百倍。 等级地位立刻上升,成为了林枫的心头好——特别是在林枫感觉到自身的实力的确开始增强后。 这一天,吃完早饭。 白夜对林枫说道:“阿枫,我找到工作了,今天第一天上班,你送我一下。” “什么?” 林枫很惊讶。 这些天,除了练功之外,他也计划着赚钱。 没办法,再不赚钱,连饭都吃不起了。 四个人的开销,可不是一星半点。 特别是,每个人都是大胃王的情况下。 必须赚钱。 没想到白夜居然比他还快,直接就找到工作了? 牛逼啊! 不愧是比拉尔斯贵几百倍的人。 林枫再度感叹。 如果不是一个有隐患不稳定的疯子,他都想收白夜做兄弟了。 “既然出院了,找个工作不是正常的事情吗?”白夜说道,“难道你以为我还会指望你这废柴实现我一百个愿望?” “咳咳咳!” 林枫大声咳嗽起来。 他不废柴,他只是“莫欺少年穷”啊。 而且已经走在崛起道路上了。 只可惜,囊中羞涩,林枫实在没有办法拍着胸脯表示:“我养你啊。” 只能唯唯诺诺地点头。 唉,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果然有钱才能够大声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