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我的诡异人生模拟器在线阅读 - 537、符箓法体(2/2)

537、符箓法体(2/2)

    大黑马纵然是一匹颇健硕的好马,但凭它一匹马,要拉着一堆食粮物资,还要带着三个人,翻山越岭地赶路,也终于疲软了许多。

    玄照为大黑马贴上甲马符咒,也只是稍微提升了大黑马的速度而已。

    为防这匹马累死在半路,

    茅山三位师兄弟商量了一番。

    于是,

    今时由玄清与大黑马共同拉车。

    玄清挽着一条绳索,搭在肩上,沿着崎岖山道拔步向前。

    他手臂挽着的那道粗如儿臂的绳索,连着马车的车头,苏午与玄照坐在马车边沿,玄照抱着一只腊狗腿一边啃,一边笑眯眯地为大师兄加油打气:“师兄,走快些!”

    玄清拉着绳索,脚步奔得飞快。

    其旁边的大黑马明显松快了许多,现下完全就是由玄清在提供拉拽马车的力量。

    大黑马尚且需要苏午一天三顿甚至五顿地供给它精饲料,它才能提供一定的运力,而玄清却不需要这些,他不吃不喝,亦能发挥出如此强大的运力。

    苏午与玄照身后的车帘被掀了起来,

    光头、一身斑驳金铜之色,宛若庙里走出来的金身泥胎的‘玄玦’抱着一块长条形的木板,那木板上写着一个个字迹。

    ‘墓主人:茅山道士玄玦。’

    ‘生于万历三十一年八月十二日。’

    ‘卒于崇祯十一年元月二日。’

    这却是玄玦为自己雕刻的一块墓碑。

    墓碑上清楚地记载了他的生卒年。

    其‘卒’年月日正是师弟玄照将他从活菩萨洞中带出来的那一日。

    按着墓碑上的记载,玄玦今时早已死去,当下坐在马车里的,只是一个名为玄玦的行尸走肉而已。

    他在木板上刻完最后一道比划,将木板打横抱着,向背朝着他的苏午开口说道:“小子,待我彻底没气了以后,把这块墓碑插在我的坟头上。”

    苏午扭头看了看玄玦抱着的那块墓碑,他点了点头。

    玄玦笑了笑,接着说道:“魔身种道大法修行之关键,其一在于‘符咒法体’,其二为‘身僵而心不僵’,‘血如汞浆意如丹火’。

    ‘符箓法体’是此法修行的根本,

    身僵而心不僵,血如汞浆意如丹火,是此法能否修行成功的关键。”

    ——这玄玦,竟是当场向苏午传授起了‘魔身种道大法’的修行要点。

    更关键的是,不论是玄清,还是玄照,此时都未阻止他讲述。

    他们这一路上,互相之间已然达成了某个约定。

    传授苏午‘魔身种道大法’,就在他们约定的内容之中。

    苏午竖耳倾听玄玦的讲述。

    玄玦看他听得认真,讲得也就更有劲:“之所以说无‘符咒法体’不得修行魔身种道大法,皆因修行此法以后,自身将会逐渐由生转死。

    人死而魂消,此天地至理,无可更改。

    纵然道家弟子、旁门左道有法子可以在身死以后,魂魄暂时在世间留存,但亦无有人的魂魄能在世间长久留存一个月以上。

    数年乃至数十年,那就更加罕见。

    我还从未见过有这样的现象。”

    “我也未曾见过。”玄照附和着点点头。

    玄玦瞥了玄照一眼。

    他刚苏醒时,叫着嚷着与自己的师弟不共戴天,此下却也完全平息了下去,显然,师门覆灭这种危难在前,个人被剃成光头、塑成金身这种事情,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

    如此,与师弟自然也就谈不上有甚么不共戴天的大仇了。

    苏午未有跟着附和。

    ——其实他是见过魂魄常存数十年、乃至数百年的存在的。

    东流岛万世一系的上皇,

    于鉴真进入东流岛以后,当代后羽上皇性命垂危,鉴真不知与其达成了什么协议,将东流岛打造成了‘阴阳相分,人诡共居’的环境,

    所有死者魂灵都将依附在神社的真榊树上,神官用之祭祀神灵。

    众多的亡者意识七成被献祭给了神社中主祭的神灵,

    另有三成汇集入‘天照神宫’之中,献祭给了完全舍弃肉身,寄附于‘天照黑火’中的‘后羽上皇’,后羽以这种状态活了至少有二百多年!

    不知其如今是否还活着?

    玄玦再度开口讲说,苏午立刻收束住了自己的思绪,认真倾听对方所言。

    “修炼‘魔身种道大法’,不是为了将自己修成厉诡。

    更不是为了把自己修成死尸。

    修行此法,

    是为逆转生死,窃夺阴阳。

    是为向死而生。

    让自身肉身衰亡,意识消无,自非是此法修行的最终目的,是以,要在修行过程中,千方百计地阻止肉身与意识的消亡。

    这个时候,

    自身意识寄附于符咒法体之中,就能保证意识在数十年磋磨中,不至沦亡。

    只是无法感知外界,需要特定的手段来唤醒。

    符箓法体越是精妙,越是得到更多‘天地道纹’的加持,自身意识寄托其中,能坚持的时间也就更长!

    是以,符箓法体是修行魔身种道大法的根本。

    当然——你是灶王神教弟子,灶王神教有一门‘集薪火法’,能炼成火神身,意识浸入火神身中,亦能保持长存,只是此法终究过于简陋,只是聚集人愿薪火为自己塑造法体而已,比不上道门数十代的符箓传承。

    这符箓法体之中,

    有‘天地道纹’加持,

    也就胜过火神身十倍百倍。”玄玦面无表情地传授着经验,“我说的是实话,非是我觉得道门高你灶王神教一等——三山倾颓,灶王神教遍地开花,

    日后谁是显教,谁是隐宗,却也说不定了。”

    “小子明白的。”苏午点点头,接着道,“只是想请教前辈,这符箓之中的‘天地道纹’是什么?”

    在问出问题之时,苏午内心已有猜测。

    或许这‘天地道纹’,是与‘神韵’类似的东西。

    也或许是像读书人在日记中提到过的那样,

    是‘天’的一种信息表达。

    “前辈大能感悟天地运转的道理,千百日的枯燥参修,进而领悟出的、铭刻着某种天地意识的事物——他们将此物简单化、具象化,就形成了符箓。

    就是‘天地道纹’。”玄玦回答道。

    看来‘符箓’与‘厉诡文字’、‘正气符文字’本质上是同一类的事物。

    只是三者各自倾向于不同的表达。

    其中,‘厉诡文字’根本无法写在普通纸张上,

    当初读书人想要归正‘厉诡文字’,只得从旁边的道观里借符纸来推演勾画,他参修出来的‘诡狱文字’,便被他命名为‘正气符’,往道门靠拢了些许。

    正气符与道门符箓孰强孰弱?

    从开创此人者,自称为‘素王’来看,

    其对自己开创出的‘正气符’信心十足,或认为此种文字可以与道门符箓相提并论,分庭抗礼。

    可惜,苏午虽通悉了众多正气符文字,

    但亦是只知其形,

    未知其真意。

    他亦只有领悟过每一个正气符中蕴含的‘天地意识’以后,才能真正将之掌握,运用自如,这般情况下,将正气符与火神身结合,或许苏午就不必修道门符箓法体了。

    但他当下并没有这个条件。

    “几位前辈可曾从符箓之上,感知过‘天地意识’?”苏午又问道。

    玄清、玄照默然。

    玄玦点了点头:“在我符咒法体被侵染的那一日,我通过符箓法体,确实感知到了‘天地意识’,我听到了一些细碎的言语声,看到了一座被强行东拼西凑的雕像。

    之后我便修行受损,

    只能修魔身种道,死中求活了。”

    苏午闻言沉默。

    他此下确定,道门所说的‘天地意识’,就是鉴真所讲的‘神韵’!

    只是众多人进入天人交感之境,获得神韵,再退出天人交感之境后,都必然遗忘自己在天人交感之境中看到的‘神韵’!

    玄玦通过‘符箓法体’,却能清晰记得当时看到的情景!

    这符箓法体果然很是不俗!

    不过,

    记得‘神韵’的代价,就是玄玦自身受损,被逼得只能修魔身种道大法,死中求活了!

    “且不说这些。”玄玦话锋一转,看着苏午道,“我今时仍建议你在我教传度受箓,虽存了令你接续茅山巫香火的心思,但亦是因为,修符箓法体,再修魔身种道大法,可以更容易些。

    你虽拜入茅山,亦仍是阴喜脉灶班弟子,

    今时茅山式微,

    也就不必墨守成规了。”

    苏午与玄玦对视,道:“前辈,传度授箓我是明白的,但是这‘符箓法体’究竟是个什么?”

    “譬如‘上清三洞五雷经箓’,掌‘周天星宫大神’宝箓,那便须自对应经箓之中,修炼众多符咒,应和‘周天星宫大神’宝箓,

    直到自身所修符咒与‘周天星宫大神’如数对应,

    即成‘周天星宫大神’符箓法体。

    经箓是法体的根本,

    宝箓是法体的骨架。”玄玦如是道。

    苏午点了点头,又道:“我如拜入茅山巫,可拜四位为师门长辈,但不会拜四位之中任一人为师——我已在师父神像前立誓,今生只有他这一个师父。”

    他此言一出,

    玄照张了张口,叹了口气,随即看向玄玦:“答应了他吧。”

    在前方拉车的玄清道:“既入茅山门墙,自然要有师长法脉序列,他没有师父,如何传度?”

    玄玦默然片刻,忽道:“师弟先前也说过,织锦山灶君已被他设坛请表,上告天庭,以其为道门正神,万世享受道门香火祭祀。

    这位织锦山灶君,又是李午的师父。

    既如此,

    不若以织锦山灶君为守坛护坛大神,由我们为他誓戒度化,如此颠倒一下位置,也算护坛大法师、誓戒传度师尊俱齐全了。”

    玄清仔细思索了一下,

    点头道:“可以!”

    “大善!如此只是把本该由其师父进行的誓戒传度之指责,转移到我们身上,而其师父则转而负责护坛守坛,如此一来、也是‘誓戒’、‘护坛’俱全,符合仪范!”玄照亦是跟着点头,他转脸看了看苏午,眼神竟有些心酸。

    好似苏午是一个负心汉。